49图库-资料中心
49图库-资料中心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/ 公示公告
检测能力
PRODUCT
 
 
公示公告
历村中心路以南、上秦巷滨以西(舜柯家园二期)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更新时间:2022-11-23 点击:1157

历村中心路以南、上秦巷滨以西(舜柯家园二期)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大道与钱胡路辅路交叉口东北角,总占地面积为1720.1m2,中心坐标:经度120.209618°,纬度31.587925°,四至范围:西至舜柯家园(二期)小区,南至钱胡路,东至河流上秦巷滨,北至历村中心路,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。后续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(R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类型。
为加强市政地块环境监督管理,预防和控制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)中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“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”。
项目地块由农用地变为居住用地,受无锡市藕塘职教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,49图库-资料中心于2022年1月开展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工作。
第一阶段调查
(1)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月。根据调查情况,地块此前为农用地。农用地曾地种植葡萄、蔬菜、局部有香樟树,通过分析可知,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。
(2)项目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存在30家企业,其中20家企业已搬迁,其余10家为在产企业,周边企业主要进行焊管、机加工、磁性材料、服装制造为主,存续期间可能对项目地块产生pH、重金属(铜、锌、铅、镍、镉、钒、锑等)、氯化物、VOCs(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氯乙烯等)、SVOCs(苯并[a]芘、苯并[a]蒽)、石油烃等污染。
调查地块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周边企业存续期间可能对调查地块污染,根据对周边地块的污染识别,主要潜在污染物主要为pH、重金属(铜、锌、铅、镍、镉、钒、锑等)、氯化物、VOCs(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氯乙烯等)、SVOCs(苯并[a]芘、苯并[a]蒽)、石油烃等
采样调查
(1)调查地块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布点,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位(包含1个对照点),4个地下水监测点(包含1个对照点),1个地表水和底泥复合监测点。共采集了29个土壤样品、6个地下水样品、2个地表水样品、2个设备淋洗样品、6个运输空白样品、6个全程序空白样。
(2)土壤监测项目: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表1中的全部指标(其中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(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铜、铅、汞、镍),挥发性有机物27项,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)、pH、锑、钒、总石油烃(C10-C40),共计49项检测指标。
地下水监测项目:pH及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表1中的全部指标(其中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(砷、镉、铬(六价)、铜、铅、汞、镍),挥发性有机物27项,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)、锑、钒、总石油烃(C10-C40)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色度、高锰酸盐指数、硫酸盐、氨氮、氯化物、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硫化物、总硬度共计60项检测指标。
地表水监测项目:GB3838-2002中表1中23项,甲苯、二甲苯、钒、锑。
(3)土壤样品检测结果选用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一类用地作为主要评价依据。
地下水样样品检测结果判定标准优先采用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及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》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。
检测结果
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:
土壤样品: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
地块内地下水样品:所有检出项目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Ⅳ类标准;
调查结论
基于第一阶段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采样分析结果,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;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Ⅳ类标准限值。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,判定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可作为一类用地开发利用。

检测热线:电话:0510-85386810,手机:13328101011(何经理);15261579905(王经理)  实验室地址: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80-12
49图库-资料中心 版权所有    苏ICP备2020056705号   迅捷网络设计制作